看过《红楼梦》的人都知道“金玉良缘”和“木石前盟”,谙熟贾宝玉和薛宝钗、林黛玉之间的每一点感情纠葛。但说到“白首双星”和史湘云,恐怕就没有多少人给予应有的关注与了解了。的确,在“钗黛一体说”已经被大多数人所接受的今天,史大姑娘这个同样与宝玉有着不寻常关系的女子,很难得到应有的重视了。 但我们仔细研究一下就可以发现,湘云其实是一个绝对可以和钗黛放在一起相提并论的女子,尤其是在和宝玉的关系问题上,更是有着绝对的地位。 首先,从名字上来看,史湘云这个名字与林黛玉和薛宝钗的结构是一样的。结尾均是一个名词——“云”、“玉”、“钗”,中间是一个可以形容结尾名词的词——“湘”、“黛”、“宝”。这看似简单的一点却也不是十二金钗所共有的。 我们都知道,当年曹老先生的书并不是现在通行的120回本,而应该是110回。证据就是脂批不止一次提到的,被迷失的“后卅回文字”。现存的80回原作加上30回丢失的作品,正好应是110回。自然,120本与原作的情节有着很大的出入。我们现在通过作者在前面80回所埋下的伏笔和曾经阅读过全本《红楼梦》的脂砚斋的批注中可以大致推测出后30回应有的情节。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宝玉的婚姻问题。 这一点已经有很多专家学者加以论述,我们可以相信这些推论的可信性。关于宝玉的婚姻,大致情节应该是:贾家在抄家前,宝玉已经与黛玉定下婚约,但抄家使得事情没能进行。宝玉被关进了狱神庙,等其回家后,黛玉已经因为惊吓病逝。无奈的宝玉与宝钗成亲,不久,宝钗死于难产。宝玉续弦的妻子就是刚刚孀居的史湘云。 虽然我们知道,在“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这一回中已经暗示湘云会嫁给卫若兰,但“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准折得幼年时坎坷形状。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的曲文注定了湘云和卫若兰的婚姻是不会长久幸福的。卫若兰的病死是可以推测的。在著名的“六桥三多本”的《红楼梦》中,情节正是如此。虽然我们不能肯定三多本是否为曹老先生的原作,但与推测相符合的众多情节仍有力的支持了我们的理论。 黛玉就曾经很敏感的发现,宝玉和湘云的金麒麟是一样的,而湘云自己也承认那麒麟是一雌一雄。可以说,这一对金麒麟是湘云所拥有的绝不输于木石前盟和金锁的资本。要知道,除了她们三个外,其他被认为与宝玉有暧昧关系的女子都没有这种小物件。有人说黛玉也没有,错了,黛玉起码是有香的(脂砚斋曾想命名之为“暖香”)。而且在黛玉刚进贾府,宝玉第一次摔玉的时候,贾母就说过:“你这妹妹原有这个来的,因你姑妈去世时,舍不得你妹妹,无法处,遂将他的玉带了去了。”这里虽然可以说是哄骗宝玉的,但也有很大的可能是黛玉真的也曾经有一块玉。更何况脂砚斋在这里有批注道“所谓小儿易哄,余则谓君子可欺以其方云”——据此我们基本可以判定黛玉那块殉葬的玉是存在的。 在才华上,湘云绝对和钗黛是有一拼的。从那三首众人叫绝的白海棠诗,到芦雪庭即景联句的独占鳌头,再到中秋夜和黛玉比拼对联和那首引起了桃花社添词的《如梦令》,湘云的才情得到了充分的描写与肯定,这也是她可以和钗黛相比肩的另一大资本。至于其他女子,虽然也很优秀,但终究无法企及这三人的高度。即便是宝琴和秒玉也不例外。 湘云虽然是十二金钗中出场最晚的,但作者却很巧妙的通过后文多次的补叙和追忆将她和宝玉共同度过的童年生活加了进来,丝毫没有给人唐突的感觉,相反,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在宝玉成长的过程中,湘云作为重要的,一起淘气的伙伴,两人有着极其亲密的关系。想来就算不及和黛玉的“一桌吃,一床睡”,但比之与宝钗恐怕还更为亲近些。 事实上,我们发现,宝玉和黛玉的缘分是前生定的,和宝钗的缘分是神仙给的,而只有和湘云,才可以说是今生在凡尘产生的,没有任何外力强加的。在对待宝玉的功课与功名问题上,她不像黛玉那么理解宝玉,她的看法与宝钗如出一辙。在平时来贾府的居住生活中,她更多的也是与宝钗住在一起,和宝姐姐交好。另一方面,黛玉在后来的日子中也认为宝姐姐是个极好的人,起亲密程度也不亚于湘云。在这一点上,三个人又形成了十二金钗中唯一的一个小团体,自然,这三个女子与宝玉的关系也是非常人可比的。 《红楼梦》中有一个很独特的人物塑造方法就是“小照”。也就是说在某些丫鬟身上能够找到小姐们的影子。脂砚斋就曾经在批注中写道:“予谓晴有林风,袭乃钗副,真真不错”,明确指出晴雯是林黛玉的小照而袭人是薛宝钗的小照。仔细阅读全书,我们不难发现,宝玉的丫鬟芳官很有几分史湘云的影子。贾母在数年前曾误将穿着男孩衣服的湘云认做是宝玉,说明了他们二人是有些相象的。到了“寿怡红群芳开夜宴”的时候,“众人笑说:‘他两个倒象一对双生的弟兄。’”写出了芳官和宝玉在相貌上的相似。而后来芳官被赶出大观园的罪名,是引诱了宝玉。另外的两位“小照”——袭人和晴雯,我们知道,一个是和宝玉有了云雨之欢的,一个也是因为生的太好,被认为勾引了宝玉。而她们的大照正是与宝玉有着因缘的宝钗和黛玉,由此也可以推论出,芳官的大照湘云,应该也和宝玉在婚姻上有着某种割舍不断的联系。 最后再提一点,就是湘云的那段“富贵又何为?襁褓之间父母违;展眼吊斜辉!湘江水逝楚云飞”的判词。富贵难为,是和了宝钗的境遇的,而“襁褓之间父母违”,不用说是和了黛玉的遭际的。第一首的判词为钗黛所共有,而这里又来了个和钗黛同体的判词,如果我们提出“钗黛云”一体说的话,恐怕也是可行的。 写到这里,熟悉《红楼梦》和脂批的读者应该也可以同意我的意见,给予史湘云以应有的重视了。虽然我们不可否认她的重要性不及钗黛,但在和宝玉的关系问题上,她绝对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人物,一个会和宝玉成亲的女子。重新解读史湘云,是每一个曾经看过《红楼梦》却没有给予史大姑娘应有重视的读者所应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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