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国学生资助金额900亿元
受惠学生达7600万人次
本报北京2月16日讯(记者 万玉凤)今天上午,记者从教育部新闻通气会上获悉,2011年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成效显著,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初步建立,2011年全国学生资助资金总额近900亿元,资助学生达7600万人次,基本实现“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承诺。
“2011年,教育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研究出台了五项新资助政策。”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张光明说。这五项新政策分别是:一是首次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二是出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将学生资助形式从经济资助逐步扩展到营养健康保障方面;三是进一步提高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年生均补助标准小学从750元提高到1000元,初中从1000元提高到1250元;四是进一步扩大了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范围,由应届毕业生扩大至在校大学生;五是出台了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对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实施学费减免,经济上有困难的,纳入高校学生资助政策范围。
据统计,2011年国家资助政策资助金额约732亿元,比2010年增加39亿元,增长5.6%。加上地方政府、学校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设立的其他资助项目,全国累计资助总金额近900亿元,比新资助政策体系建立之前的2006年增长4.5倍,各类资助学生总数达7600万人次。
记者从会上获悉,2011年秋季学期,全国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的新生为70.28万人,占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的41.1%,占报到新生总数的10.8%。通过开学前后的专项检查,没有发现高校新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情况。
《中国教育报》2012年2月17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