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25日电(记者 王烨捷)全国少工委办公室负责人日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重申:少先队是少年儿童自己的组织,尊重少年儿童独立人格,主张人人都平等,倡导一切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少先队的基本制度安排充分反映了这些基本理念。各级少工委和学校少先队组织要严格执行少先队的基本制度,对于不符合队章和相关规定的做法,要坚决纠正。
该负责人指出,少先队以竭诚服务孩子的健康成长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主张创建快乐、自主、友爱、向上的集体,营造平等、尊重、和谐、友爱的氛围,让美好的种子在孩子们心中扎根,给予全体少年儿童积极、阳光、向上的引导。
该负责人表示,少先队的基本制度安排是这些理念的具体体现,比如:坚持“全童入队”,让全体孩子都能在自己的组织里健康快乐地成长;坚持“少先队小干部轮换”,给予每一名孩子以锻炼自己、服务伙伴和集体的机会。这些制度安排符合孩子们的成长需求,应当进一步坚持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