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超群)北京市发改委日前发出通知,从新学期开学至12月中旬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范围覆盖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区县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涉及教育的收费行为。其中,将重点检查2010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具有连续性的乱收费行为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据悉,此次北京市的教育专项检查重点包括四项内容:一是高校(特别是部属高校)研究生收费、有自主招生权的高校考试收费、艺术(美术类)、体育加试收费;二是义务教育阶段推荐使用教材未经市发展改革委审批定价的;三是幼儿园所违规以开办特长班、兴趣班、实验班等名义向家长另外收取费用的行为;四是服务性代收费政策实施以来的执行情况。
《中国教育报》2011年9月17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