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观念、科学谋划,系统推进考试评价制度改革
教育部考试中心主任 戴家干
考试评价制度改革首次出现在党的纲领性文件是在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深化教学内容方式、考试招生制度和质量评价制度等改革”。《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把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为教育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单列一个专题,明确提出了改革目标和具体规划。这些既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教育考试评价制度的关注和希望,也为考试评价制度的改革指明了方向。
一、教育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十一五”期间,教育考试事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阶段性成果。
先进的考试评价理念初步确立。现代考试理念最重要的特征是在理论和实践上引进了评价的概念,即考试是对教育现象进行数量化的认识,是事实判断,它为评价提供数量化资料;教育评价则是按照社会价值标准,对受教育者的全面素质进行价值评估,本质上是一种价值判断。改革开放以来,以考试代替评价的现象依然普遍存在,其直接后果是以应试方法取代教育过程,“考什么,教什么,学什么”,这显然不利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削弱了教育改革的成效。“十一五”期间,教育考试理念出现了具有标志意义的“三大转变”,即从强调选拔、分流功能到更加注重全面评价功能的转变,从管理本位向以学生发展为本的价值观念转变,从仅关注学习结果到关注学习过程和未来发展方向转变;由考试向评价跃升的共识基本形成并以此指导考试评价制度的改革,考试事业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历史时期。
考试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日益提高。国家教育考试题库建设初具规模,考试命题正在从传统的经验工作方式向基于题库的科学命题机制转变,进入专业化、科学化、标准化阶段;国家教育考试管理与服务平台建成并投入使用,形成了国家、省(区、市)、省辖市三级指挥体系,网上巡查、应急处置、考务综合管理、网上考试等功能正在陆续实现;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日益提升,分析细化了考试环节中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及相应处理办法,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组织体系和处置方案,保证了考试的安全、公平、平稳进行;深入开展教育考试与评价的理论研究和成果推广,进行学生能力国际评价(PISA)相关研究和实验,学习借鉴先进的教育评价理念和方法并努力推进本土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