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骄阳酷暑之下,游泳成为不少群众消暑的首选。然而,因游泳溺亡的事故每年在各地都有发生。分析各地的溺亡事故不难发现,此类事故多发生在江河湖泊等“禁止游泳”的水域。
为何人们视“禁令”为无物?为何有关部门难禁止?除安全意识欠缺外,正规游泳场所太少、太贵,社会公共资源的匮乏、不平衡成为溺亡事故多发的原因之一。
青少年暑期溺亡事故时有发生浙江警方统计称多为农民工子女公共资源分布不均被指溺水悲剧“祸首”
●浙江省公安厅110指挥中心数据显示,今年5月以来,平均每两天就有一人溺水死亡。其中,中小学生和幼儿占67.5%;外省流动人口占57.5%
●教育资源分布不平衡,是农村孩子和农民工子弟频发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每年入夏以后,各地相关部门都会就游泳安全问题发布相关预警。然而,年复一年,青少年溺水身亡的悲剧仍在各地上演。
来自浙江省疾控中心的伤害流行病学研究报告指出,在青少年伤害死亡原因中,溺水占41.73%,居第一位,成为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杀手”。
青少年溺水事故为何频发?有专家认为,学生暑期安全问题还存在疏于管理和脱节的现象,其中,农民工子女和农村孩子的暑期安全问题最为突出,折射出社会公共服务不平衡的深层原因。
青少年暑期溺水事故多发
小海,12岁,今年放暑假后从江西老家来到杭州萧山,与在萧山打工的父母一起过暑假。
7月17日,父亲黄力平上班前叮嘱小海:“不要到河边去玩,乖乖呆在家里。”傍晚5点,老黄接到房东的电话:“你快点回来,孩子在水塘玩,出事了……”
扔掉手上的水泥桶,老黄发疯似地往村口的河边跑过去。赶到时,被打捞上来的小海已经没有了呼吸。
进入7月以来,这样的悲剧在杭州已发生了13起。而从浙江全省来看,青少年溺亡的数字更加庞大。今年入夏以来,宁波市就已发生20余起溺水事件,死亡17人;绍兴市有19人溺水身亡,死者多为外地青少年,最小的只有4岁。
浙江省公安厅110指挥中心数据显示,今年5月以来,平均每两天就有一人溺水死亡。从溺水死亡人员的年龄来看,以中小学生和幼儿居多,占死亡总人数的67.5%。外省流动人口有23人,占57.5%。
浙江警方表示,夏季溺水人群主要是青少年,这其中,又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居多。许多“小候鸟”从外地赶来和父母团聚,但因为父母工作较忙,没时间照看,导致悲剧发生。
“在溺水事故中,外地农民工子女多于本地学童;农村孩子多于城里孩子。”浙江省教育厅有关人士分析说,青少年溺亡事故多发与放假有关,暑期长假学生都离开学校,没有了学校的管束与老师的监督,一些学生开始放任自己;而与此同时,有的家长没有时间照顾孩子,许多孩子在酷暑下就去江河湖泊避暑游泳,结果发生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