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8月10日电(记者 董碧水)“4年后,浙江将建立起适度普惠的孤儿和困境儿童福利体系。”这是浙江省民政厅副厅长万亚伟在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的。
按照孤有所扶原则,到2015年,浙江将建立起以家庭养育为基础、机构服务为骨干、社区照顾为依托,城乡一体化、组织网络化、服务专业化、保障制度化的适度普惠的孤儿、困境儿童福利体系。
万亚伟说,为此,浙江将推进鼓励公民依法收养、家庭寄养、亲属监护等多种方式安置养育孤儿,按照孤儿基本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建立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并实行城乡统筹。
据悉,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年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将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的70%确定;社会散居孤儿年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按不低于当地福利机构孤儿养育标准的60%确定。对因其他原因暂时失去生活依靠的其他未成年人如社会关注的流浪未成年人,将比照孤儿予以救助。此外,在孤儿、困境儿童医疗、康复、教育和住房等方面,浙江也出台了许多新的具体规定。
在浙江,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困境儿童是指流浪未成年人和因其他原因暂时失去生活依靠的未成年人,包括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父母服刑或戒毒期间的儿童等。目前,浙江省有孤儿总数约9000名,其中福利机构集中养育近3600名,社会散居孤儿540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