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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规范·英文》专委会成立

时间:2011-08-30  来源:中国教育报  作者:梁杰  访问:

  《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规范·英文》专家委员会成立

  教育部、国家语委启动该项规范国家标准研制工作

  本报北京8月29日讯(记者 梁杰)为促进我国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的规范化、标准化,教育部、国家语委日前启动了《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规范·英文》国家标准的研制工作,并于今天成立了《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规范·英文》专家委员会。教育部副部长、国家语委主任李卫红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卫红强调,建立全国统一标准,规范我国公共服务领域的外文译写,是即将颁布的《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规定的重要任务,需求迫切,意义重大。首先,做好这项工作是促进我国对外开放的现实需求。制定外文译写规范,为社会外文使用提供统一的参照标准,有利于提升我们的语言服务能力,促进我国的对外开放和国际交流。其次,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提升我国国际形象。语言的背后是文化,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外文如何使用、如何译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们对全球概念、世界精神的理解,展现我们“对外开放、融入全球”的气度。再其次,做好这项工作是传播中国理念的重要途径。语言文字是信息载体,是文化基石,我们既要通过汉语的国际传播向世界传播中华文化,也可以通过外国语言文字来输出中国概念和中国文化。

  李卫红指出,社会各界对制定颁布全国统一的外文译写规范呼声很高,去年的全国“两会”上,陕西省副省长朱静芝等十几名全国政协委员还就此联名提案。近年来,我国各地在城市建设中进行了大量的实践,相关省市还制定了一些地方标准,这些实践为制定国家标准奠定了基础。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的工作规划,当前我国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规范包含英、俄、日、韩4个语种,覆盖交通、旅游、文娱、体育、卫生、商贸、餐饮住宿等十多个领域

  李卫红要求,做好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规范,第一要把握好政策。外文译写规范要遵循我国涉及外文译写的各项法律政策,并要有正确的社会导向。制定译写规范,主要目的是发挥好外文在社会语言生活中的服务作用,促进对外开放和国际交往。第二要“开门定规范”,群策群力,汇集众智。第三要开展扎实的科学研究。

  会上同时开通了“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网站(http://wwyx.shyywz.com),并举办了专家委员会研讨会,对《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规范·英文》的“通则(草案)”进行审议。

  《中国教育报》2011年8月30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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