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军)日前,青岛市残联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文件规定,青岛市低保家庭残疾学生和低保残疾人家庭子女可获得每年300元至3000元不等的救助,考取专科及以上的残疾学生还可享受3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
《中国教育报》2011年9月2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