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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就“西村幼儿园入学需购买27件校服”道歉

时间:2011-09-06  来源:新华网  作者:郑天虹、欧甸丘  访问:

  9月2日,一位家长在广州市荔湾区协和幼儿园(即西村幼儿园)咨询。又是一年开学时,在“广州妈妈网”上一则《西村幼儿园,入学需一次购买校服28件(记者注:实为27件)1065元》的帖子引起网民关注。网帖以该幼儿园家长的名义称:明明是不合理收费却强制征收,怒斥幼儿园收费潜规则。学校是否违背自愿原则额外收费?为每位幼儿购置20多件校服是否必要?这是否符合幼儿园收费的名目和标准?对于群众意见集中的幼儿园收费问题,有关主管部门该如何监管?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新华社记者 吴鲁摄

  新华网广州9月6日电(记者郑天虹、欧甸丘)近日各学校陆续开学,广州市西村幼儿园要求学童入学需一次购27件校服。9月4日,新华社“中国网事”栏目以《广州一公办幼儿园竟要求学童一次买27件校服 幼儿园成教育乱收费投诉“重灾区”》为题进行报道。报道播发以后,6日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承认幼儿园做法欠妥,并就此事向广大家长道歉,同时该局已经对该幼儿园在定制校服过程中是否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

  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说,西村幼儿园入学要求家长一次购买一年四个季度的27件校服的做法欠妥,向广大家长致歉。

  该负责人表示,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对该幼儿园在购买校服上和家长沟通不足进行了批评,重申校服购买要分季按月结算,应当以自愿购买为原则。教育局监察审计科已经对定制校服的过程中是否有违法、违规的情况介入调查。

  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说,目前,广州市中小学校服的管理按照《印发关于加强广州市中小学校校服管理意见的通知》管理,对广州市各中小学新入学学生校服的订购、生产和供应工作进行了规范管理,但是该文件对幼儿园园服没有明确规定。记者了解到,目前幼儿园收费管理按照《转发市教育局等4个部门关于整顿托幼收费有关问题的请示的通知》等文件进行管理,但这些文件均未把幼儿园园服列为幼儿园法定收费项目。

  荔湾区教育局同时责令、督促该幼儿园联系厂家,为家长提供退、减园服的服务。家长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自愿退减园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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