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投入,4%目标如何实现
解读人:财政部有关负责人

图为山西平顺县虹梯关乡西辿小学,唯一的老师原子朝在给孩子们上体育课,学校仅有的乒乓球台一直没有用过。平顺县散落着几十所“袖珍学校”——每所学校的老师和学生加起来还不到10个人。新华社记者 燕雁摄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2012年要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的目标(以下简称4%目标)。6月8日, 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审议了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有关问题,并印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为便于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意见精神,财政部有关负责同志对意见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解读。
多年来,各级财政部门始终把教育摆在公共财政的突出位置予以重点保障,持续不断地加大教育投入。2001—2010年,我国公共财政教育投入从约2700亿元增加到约14200亿元,年均增长20.2%,高于同期财政收入的年均增长幅度。按照国际通用口径,根据《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包含预算内教育经费、各级政府征收用于教育的税费、企业办学中的企业拨款、校办产业和社会服务收入用于教育的经费,2009年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3.59%,2010年这一比例将有所提高。
财政教育投入努力程度通常用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收入)的比重来衡量。据统计,2001—2010年,我国财政教育支出(指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中的公共财政预算部分)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从14.3%提高到15.8%,教育已成为我国公共财政的第一大支出。我国这一比例略低于美国,高于法国、日本、德国等许多发达国家。
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教育支出是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的主要组成部分,一般占95%以上。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教育的投入,是实现4%目标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