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 斋 志 异》
 有屠人货(卖)肉归,日已暮,一狼来,瞰(窥视)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屠尾后数里。

 

屠惧,示之以刀,少却(退);及走,又从之,者思狼所欲者肉,不如悬诸(相当于“之乎”)

 

树而早取之。遂钩肉,翘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因有顾虑而徘徊)近视,

 

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

 

焉。缘木求鱼,狼则罹(遭遇祸患)之,是可笑也。

 

 

 

 

1、思考:本文与前一篇《狼》有何共同之处,说明了什么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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