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知识《乐府诗》 乐府,就其字面意义而言,乐,指音乐;府,指官府;合起来就是音乐机关的意思。乐府最初产生于秦。汉承秦制,汉代的乐府机关是从秦代沿袭下来的。从唐代杜佑《通典》的记载中知道,在秦汉时代,掌管音乐的官职有两个,一是太乐,一是乐府,各有分工,太乐掌管传统的祭祀雅乐,归奉常主管;乐府掌管当世民间俗乐,归少府主管。不过,秦代虽然设立乐府官署,但并没有建立采集民间歌谣制度,多演唱前代流传下来的旧曲。所以,真正意义上的乐府诗歌是从汉代开始的,特别是汉武帝在定郊祈祀之礼的基础上,又采集民间歌谣,揭开了乐府诗史的新篇章。 在汉代,乐府诗的最主要特点是入乐。当时从民间采集来的诗歌通常叫做“歌诗”,如“吴、楚、汝南歌诗”等,而贵族文人的作品一般只叫“歌”,如汉高祖刘邦《大风歌》、汉武帝刘彻《李夫人歌》等。这些诗歌都曾在乐府机关中合乐,而且又被演唱,所以后来的人们把这些歌辞称为“乐府”。这已是一种转变,即由原来的官署之名变为歌辞通称。 魏晋以后,“乐府”又由歌辞通称变为一种诗体的专称,如《宋书·自序》载沈林子著述,除诗赋赞等文体外,别有“乐府”一类。《文选》《玉台新咏》除诗赋之外,均设“乐府”一门。刘勰《文心雕龙》于《明诗》《诠赋》外,有《乐府》专篇,明确称“乐府者,声依永,律和声也”。说明魏晋南北朝人仍然从音乐上着眼,用以辨析乐府。就是说,凡是能入乐的,或具有音乐特点的诗篇,均可称之为“乐府”。 至唐代,“乐府”概念已渐渐脱离了音乐的特征,而更加注重其内容,有所谓的“新乐府”之称。至于宋元时所说的乐府,则多指词或散曲,如《东坡乐府》等,那离乐府的原来含义相去就更远了。宋代郭茂倩编乐府诗歌总集《乐府诗集》。《乐府诗集》一百卷,总括历代乐府,上起陶唐,下迄五代。 汉代是乐府诗的源头,所以,汉乐府是研读乐府诗首先要接触的内容。不过,由于年代久远,汉乐府散佚情况非常严重,现存的也就是四五十首。乐府诗的分类,种类很多。可以根据作者来分,还可以从声辞上来分,还有一类,即有声有辞者,等等。上述分类,历代学者都有尝试,但总是不很理想。所以人们多所不取,而按乐曲的性质进行分类,基本上为历来学者所认可接受。